金陵晚报讯 (记者 熊伟玲)“我想捐一万块给这个百岁老人,希望她健康长寿。”昨日,七旬老人霍正学致电金陵晚报称,看到本报6月10日B1版《百岁老人独居30年 靠强制执行维系最低生存》一稿后,他想捐赠一万元给这位老人,尽自己一份心意帮助老人安度晚年。
来自安徽的霍正学如今已经75岁,常年定居南京,是位退休公务员。霍先生告诉记者,看完关于百岁独居老人的报道,他想起已经过世的妈妈,“妈妈在世也有100多岁了”。但与妈妈不同,这位老人年高仍独居,霍先生觉得不忍心,于是,致电金陵晚报想提供帮助。
“这位百岁老人的孩子年纪都比我大,照顾老人其实也不容易,我能理解”,霍先生告诉记者,太太去年患病去世,患病期间,他承担起照顾太太的职责,“一年多,每天早上4点多去医院,到9点多才回来休息一会,其实真的很辛苦”。霍先生表示,捐款来源于他的退休工资,“我两个女儿对我很好,我现在生活条件挺不错的”。对于霍先生捐款的想法,女儿们也都表示支持。
“协议签订之后,百岁老人的经济来源已经稳定,不需要外来资助。”该案代理律师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常开余律师告诉记者,现在,老人子女每月给1200元赡养费,加上社区的600多元补贴,老人的生活费用完全有了保障。不仅如此,经过长期的协调,老人子女对于母亲的态度也有所改变。常律师告诉记者,“6月10日老人女儿专门打电话给我,谢谢我帮他们一家协调母亲的赡养问题,这与以前有了180度的转变”。
考虑到老人现已意识不清晰,常律师便婉拒了七旬老人的捐赠,“老人年纪也已经大了,退休经济能力也可能有限,心意已足够。”